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拒捕杀害民警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张耀锋一审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张耀锋现年25岁,是山西省河津市人。2009年2月4日11时许,张耀锋伙同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盗窃摩托车时被车主发现并报警。民警王平顺组织巡逻队员及群众对三人实施抓捕,张耀锋在抗拒抓捕过程中持刀行凶,致王平顺腹部、面部被刺两刀,经抢救无效于当日牺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当抓捕干警亮明身份后,仍持凶器暴力抗拒抓捕致人死亡,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应予严惩,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