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妍婷
安厦公司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每年仅收取挂靠管理费就不下百万元(依法,此为禁止的行为,但建筑市场这种情况却普遍存在)。卞某是一个包工头,曾挂靠在安厦公司名下从事建筑施工。2007年,卞某跟安厦公司老板戴忠全(化名)说,因为居住地、主要的业务单位与安厦公司相距数十公里,每次签订业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盖章时,都要跑到安厦公司来,很不方便。如果安厦公司可以在他所在地设立一个分公司,工作效率将会大为提高,省得他常常奔波于两地,将好多时间消耗在路上。
戴忠全听着觉得有道理,而且,管理费用一分钱不增加,还可省去自己不少时间与精力,于是,欣然同意了。
安厦公司很快为卞某办妥了异地设立分公司的相关手续。卞某自己刻制了分公司印章,开设了账户。分公司就算开业了。开业那天,戴忠全亲临现场为卞某捧场,亲自宣布任命卞某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称赞卞某精明能干,业务精通。心里还得意着,有了分公司,公司再过几年就能升级为集团了。
可麻烦不久就出现了。不久前,安厦公司接到银行电话,被告知银行账户被法院诉讼保全,冻结了180万元。戴忠全还没搞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法官已经赶到,把一叠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塞在他手上。原来,是卞某主持下的分公司收了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却迟迟未能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起诉要求解除施工合同,退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
戴忠全当初在分公司开业时说的话果然没错,卞某果然精明能干。但卞某有一个致命的嗜好:赌。以前因为挂靠在安厦公司名下经营,所有的合同都是由安厦公司盖章把关,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全部汇入安厦公司账户。卞某所做工程的工程款完全在安厦公司的支配之下,不是用于工程建设上的,卞某无法动用。分公司设立后,卞某作为负责人有了相对独立的自主权,分公司合同的签订、钱款的收支全部由卞某自己说了算。近来卞某“手气”不佳,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输红了眼,结果把建设单位预付的工程款也输光了。结果好不容易揽到手的工程无法按时开工,还因为东窗事发,被公安机关拘留,被关进了看守所。建设单位见事情不妙,就提起诉讼。
弄清账户被保全的缘由,戴忠全反而不慌了,心里想着,幸亏当时聪明,在设立分公司之前就与卞某签订过一份协议,其中约定,安厦公司只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分公司由卞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分公司运转所需资金全部由卞某自行解决,分公司的债务也全部由卞某承担。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表明,戴忠全那只是一厢情愿,安厦公司对分公司的全部债务必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