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徐师傅是杭州的一名个体出租车司机。这几天,他车上的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用完了,却不知道哪里能领取这种发票。
“这一块钱现在又没取消,我付你钱你怎么能不给发票呢?”面对乘客这样的责问,徐师傅解释起来毫无说服力:“我车上的发票早就用完了,我又是干个体的,听其他人说运管停止发放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了,这让我怎么办?”
燃油附加费发票停止发放了吗?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杭州市运管局,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做了解答。“发票的印刷和发行归税务部门管理,现在并没有停止发放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杭州市各个出租车公司会统一到税务局领取发票,司机用完后再回公司拿;个体出租车司机则需要到辖区管理处领取。”
目前,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杭州主城区各设有一个辖区管理处,方便个体的哥办理有关事务。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城处 建国北路707号星汇大厦2楼202室 电话 85458159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城处 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东五楼 电话 28001130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拱墅处 温州路76号南北商务港三楼 电话 28826111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江干处 石桥路80号(江干交警大队旁) 电话 86413786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湖处 三墩镇三墩街文星桥39号 电话 88951837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滨江处 滨江区宾康路222号(江晖路与滨康路叉口处)
电话 86681936
本报记者 李冠男 本报通讯员 戴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