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詹丽华
本报讯 两天前省政府网站上挂出一份新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房地产业内颇多关注。因为其中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浙江将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房源。
《意见》包括以下内容: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落实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探索商品房市场采购制度,允许由城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购买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等等。
新政策,杭州早走一步
“这份文件对房产政策从上到下进行了梳理,文件中提到的内容,杭州很多已经开始在做。”当记者采访杭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时,他如此评价。
如《意见》中要求,“2009年,廉租住房全省要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已经实现这一目标的城市,要扩大到城镇低保标准2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杭州最近一期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从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1.2倍扩大到1.4倍(497元/月)以下,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将扩大到城市低保标准1.7倍以下,已是省内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最广的城市。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目前符合这个标准的家庭大约有2900户左右。
关于二套房贷款,如果想在杭州钻政策漏洞是比较难的。《意见》明确,“经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其名下现没有以买受形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登记记录、商品住房预售合同备案记录及已受理的商品住房买卖登记申请的,原则上可视为首次购买住房,给予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杭州的透明售房系统已经比较完善,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只要进行过交易的信息都有记录。除此之外,而无论是买受还是赠与形式,只要曾经做过产权登记或变更,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和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也都能查询到记录。
换句话说,在杭州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要比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只能是购买首套房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低于平均水平(杭州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83平方米)。
开发商最关心采购价格
杭州市在住房保障方面一贯乐于尝试,无论是《意见》中提到的“租售并举”、“先租后买”、“租买结合”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模式,“鼓励试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办法”,还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可采取公开采购方式,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或中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杭州市都已在试验中。前者,杭州市已出台《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明确了操作细则,后者,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一个月前也已经着手进行调研。
耐人寻味的是,当记者询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意见》中相关条款的看法时,他们的态度相当“暧昧”。
“从政策来看,政府采购要求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最好还是现房、准现房,杭州市区范围内这样的楼盘还真不多。”一位开发商说出了他的心里话。“要满足中低价位的条件,这样的楼盘只可能出现在下沙、九堡、三墩、丁桥和转塘、滨江这些位置相对比较偏一点的板块,如果是期房,开发企业还会比较乐意做,毕竟规划、建设的灵活性比较大,但政府的意思似乎是要尽快投入使用的,那只能找现房、准现房,这就有一定难度。一来,这些楼盘可能已经卖掉一部分,剩下的房源都是拆散的,如果作为保障房房源,今后统一管理会有难度;二来,如果政府采购真的放到很低的折扣,我在市场上就能卖得很好,何必亏本卖给政府?”
“其实去年我们曾经与政府部门接触过,商讨采购普通商品房作为拆迁安置房的问题。”杭州某开发企业高层透露,在他看来,这项政策是颇有操作空间的,特别是在目前的市场行情下,关键是政府要尽快出操作细则,明确采购的区域范围、价格、套型面积,发布正式公告。
连问几家开发商,他们顾虑的问题似乎很一致:政府到底愿意出多少价格来采购这批“中低价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如果价格合适,我们不排斥去竞争。”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