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黄娜 本报记者 张卉卉
本报讯 杭州几大中介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份,民间俗称的“手拉手”交易,即通过自助签约平台交易的自主交易量已占了眼下二手房总成交量的15%~20%。
在自主交易量迅猛增长的同时,由于自主交易产生的二手房法律纠纷也有上升趋势。据以代理房地产案件见长的浙联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今年以来,该所咨询或经该所调解的此类纠纷已有10多起,占二手房纠纷咨询的20%左右。
从这些案例的情况看,自主交易由于买卖双方对二手房的交易程序不是很了解而存在很多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风险有3类。
风险1 出售不准买卖的房产
案例:夫妻不同心 产权出纠纷
杨小姐在杭州五年了,最近萌生了买房的念头,连续几个周末去看房。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引起了她的关注,离上班地点近环境也还不错。户主高先生很爽快,两人经协商后,很快约定80万元总价成交,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杨小姐先付了40%的首付给高先生,过户也在进行当中。
就在即将完成过户的时候,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虽然房产证上只有高先生一个人的名字,但这是婚后财产,房屋属于高先生和妻子任女士共有,任女士死活不同意转卖房子。如今,杨小姐十分无奈:一边是房子过户完不成,一边是40%的首付追不回来。
记者解读:据律师界人士介绍,私自交易引发产权纠纷的案例主要有3类:第一类是买卖不准出售的房屋,如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的房屋;已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等。第二类是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夫妻离异后对房产判决不明的房屋。第三类是子女未经父母(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屋。
由于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缺乏对有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买方又不易掌握卖方的真实情况,极易造成产权不能过户,交易中途夭折;或虽然成交但由于卖方家庭出现矛盾,不得不再次变更的结果,买卖双方甚至可能打上官司。
风险2 房款交接程序不够规范
案例:产权已转移,房款却没有到手
去年12月,小盛想把房子转手,朋友小周则正好想买这一地区的房子,两人经协商后觉得很合适。价钱也谈好了,130万元,先付30%,剩下的70%过户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哪知道,因经济危机的影响,小周的生意出现了问题,一些消息灵通的债主得到消息后,立马拿走了现款。结果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小盛,三天后没能拿到剩下的房款,落到一个尴尬境地。
记者解读:二手房交易,钱款交接的程序是否规范非常重要。一般来说,在中介公司代理的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作为第三方,会开设一个保证金账户,买方先付一部分首付30%或40%到保证金账户内,然后过户手续开始办理。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是:在过户前一定要保证所有房款都打到保证金账户里。这样才能保证买方和卖方双方的利益:一方拿到房产证一方拿到房款。这个案例先过户再付余款的程序本身就蕴藏了风险。
风险3 一些细节没谈好,交易临时中断
案例:300元垃圾清运费拖延了过户时间
今年2月份,小王因为要到外地工作,想把自己新交付的房子卖掉,房子至今还没入住过。朋友的同学小许正好想买房,两人一拍即合,马上签订了购房协议,过程也顺顺当当。因为小许是要做婚房,所以立马要进行装修,小王之前交过垃圾清运费300元,小许就向小王要了垃圾清运费的发票。一段时间后,小王向小许催要这300元钱,小许说:“买房这么多钱我都一次性付款了,这点小钱还和我斤斤计较,催得那么紧。”小许不肯支付这个钱,小王就拖着不给办产权证。
记者解读:像这类物业纠纷还很多,二手房的买卖不同于商品房,在完成产权过户后,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处理,如垃圾清运费、物管费、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的结清等。私下交易者由于缺乏经验,没有在协议中对一些细节问题作出规定,在以后的交易中引来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