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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2版:浙江新闻·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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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3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温州交警“抓现行”
首次因“间距小于50米”警告25名车主

高速上跟得太紧,罚!
本报通讯员 季一龙 沈琳 本报驻温州记者 孙燕
  昨天,温州的25名车主陆续收到一张特殊的交通违法行为通知单。这25名车主都是因为在高速上开车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而受到警告。这也是全省对于这项违法行为开出的首批违法行为通知单。

  5月1日后,此类违法行为就将进行扣分和罚款。

  昨天,该大队发出的第一张违法通知单,是给温州长运集团泰顺汽车客车有限公司的。3月28日,该公司的一辆大客车行至甬台温高速公路温瑞段,在经过车距确认线时,与同车道的一辆小车的距离未达到安全标准,被巡逻交警抓了个现行,成为第一个被通知的对象。

  昨天,记者在温瑞段上看到了交警新划的几处“斑马线”,在每处斑马线边上都立着一块绿底白字的牌子,上面写着“0M”、“20M”、“50M”。据了解,这些“斑马线”就是车距确认线,这些牌子叫车距确认牌。据此,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司机便可确认一个相对安全的行车距离。

  高速交警会时不时地在斑马线附近巡逻拍照,如果在同一车道,前车后轮与后车的前轮同时压斑马线,那就意味着车间距在20米或50米以内。一旦车距小于50米,就属违法。

  据统计,去年,在甬台温高速公路温瑞段共发生了609起事故,造成14人死亡,而其中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引起的事故就有330起,占了事故总数的一半还多。

  高速行车,因为跟车距离太近,会被罚款20——200元,有没有法律依据?温州交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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