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自去年3月29日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郑州保罗国际“天价头”案终于有了结果。
郑州二七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判决叶剑文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店长金小英被判处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理发师程勇、杜海非同判处1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各处罚金3000元。
因新的修正法案刚通过,叶剑文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公诉机关申请撤回对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法院没追究叶、何两人的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修正法实施以来,关于涉税刑事案件的首例判决。此前被指控的何朝霞昨没有到庭,已被释放。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叶剑文表情平静,一直紧闭着双唇,目光坚毅,较之前开庭时多有动作的他判若两人。面对媒体是否上诉的询问,叶剑文回答只有两句话:“我不想接受采访,我没什么可说的。” 据郑州晚报
去年3月29日下午3时许,省一职业学校两女学生张怡、袁莎莎在二七路逛街时,来到保罗公司,分别选择了38元和68元的剪发服务。在剪发过程中,为张怡、袁莎莎服务的剪发师程勇、杜海非,在店长金小英的授意下,采用隐瞒价格的方法,以种种理由诱骗两人接受多项服务,并按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文的指使,执意要求两人办理该店9800元的会员卡。当晚8时许,当张怡、袁莎莎被索要7000多元理发费无力支付时,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等人在叶剑文在场的情况下,为达到叶的要求,将两人限制在店内并予以看管,强迫两人联系同学借款结账。两人在精神恐惧、无奈的情况下,直至当晚10时许,筹足款项后,按照该美发店的要求被迫办理了一张9800元的会员卡,并用于支付“理发”费6013元(打折价)后才得以脱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008年4月9日在本市保罗公司将金小英、程勇、杜海非抓获,于2008年4月30日在海口市将叶剑文抓获。赃款已退还两名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