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楼上又在冲水,夜很深了,童大伯还没睡着觉。自从知道他头顶上有十多只马桶后,童大伯患上了失眠的毛病。
童大伯买的这套房子位于富阳某小区,123平方,二楼,于2006年9月入住。他和老伴平时分房住,一个住南卧室,一个住北卧室。
2008年5月,三楼的业主唐先生才搬进来住。6月,童大伯发现北卧室的屋顶一角开始漏水,还散发出难闻的味道。他纳闷,卧室里哪来的水?等敲开唐先生家的门,进去一看大吃一惊:就在二楼北卧室放床的地方上方,居然是一个卫生间,马桶、淋浴房、洗脸盆一应俱全。
童大伯这才明白,原来自家北卧室屋顶有近2/5的面积下吊了30厘米,为的是包住下水道管道,以前他还以为是横梁什么的。而三楼往上,所有房屋结构是一样的,卫生间都处在这个位置,就是说,有17只马桶在他头上。
“当初买房时,要是他们告诉我卧室上面是卫生间,我是绝对不会要的。”童大伯说,现在这个房子没办法住了,他要求退房,并赔偿他的经济损失。
前天,记者和浙江经视《王春说法》栏目记者一起,带着满头白发的童大伯一起去找了开发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郑国森工程师。郑工明确表示:房子漏了可以免费修好,但是退房不可能。因为房屋建设所有的手续都是正规的,如果童大伯还有其他要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这幢房子最初的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设计单位——煤炭工业部杭州建筑设计院的战女士在查取了相关历史资料后表示:房屋设计确实有问题。
“1999年6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4.3条: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对于设计的不合理给童大伯带来的伤害,我们表示道歉。我们也愿意跟有关责任部门坐下来,一起来协商解决这个事情。”战女士希望开发商能主动牵个头,一起帮童大伯解决问题。图审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副院长李先生也表示,如果设计有问题,他们也愿意在有关部门的牵头下坐下来协商解决。
本报记者 赵红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