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宁百合新城住宅小区要涨物业费了,不过在上涨之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决定先听听业主们的意见。
于是,住宅小区的楼道里、宣传栏里都多了份通知,业主的信箱里也多了份表决票,大致意思都说,今年4月4日前,小区业主可对物业公司服务合同投同意票或不同意票。“同意的无需回收,不同意的要在表决票空格内打×,并署上姓名。”
此举一出,居民哗然。在海宁论坛上,百合新城的业主“小小羽儿”抱怨:“我有一种被强暴的感觉……这样的投票方式不通过才怪。”
“这种表决方式是霸王条款”
昨天中午,在百合新城小区云霞苑,一位年轻的业主向记者叫苦不迭:“3月29日那天下班以后,我在自家的信箱里面发现了这份通知和表决票,看完后我简直吓了一跳,同意的不用回收,不同意的要打×并签名,那我如果因工作忙而忘了开信箱呢?我觉得这方式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要让我们业主吃哑巴亏啊!”
在小区的不少宣传栏内,记者看到了以业委会名义发出的通知。而在小区4期购置了房产的俞先生表示,他们的房子装修好后迟迟都没搬家。“小区的这份通知我一点都不知情,怎么还有这事呢?”
“表决方式是业委会定的”
在百合新城小区的物业公司(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姓陈的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小区物业管理的经营情况,物业公司是想在今年适当上调百合新城的物业费,这一举措事出有因。
“最初房子交付的时候,房产公司将多层住宅的物业费定在0.9元/平方米,庭院别墅定在1.8元/平方米,这是经物价部门批准并有备案的。”
在今年以来进行的有关清算中,他们发现物业管理出现亏损,“我们就想到了适当地上涨物业费,涨幅分别为多层住宅0.1元/平方米,庭院别墅0.2元/平方米,所以就和业主委员会做了沟通,他们表示要听听业主的意见,投票表决的方式是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的。
“我们怕还是一个套”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百合新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沈主任。他说,小区前几天是下发了就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进行表决的通知,“起初是说同意的投票不用回收,不同意的要在票内打×并签名,但后来很快意识到这一方式不够科学,我们又发了补充通知,现在同意的不同意的都要回收了!”
沈主任说,开始规定同意票的不用回收,主要是为了提高效率;不同意的人打×后还要签名,是为了防止个别人拿走别人的表决票后随意填写,影响表决的真实性。“有些小区也在使用这种方式,这并不是我发明的。”
补充通知把既定时间延迟到4月5日,规定了表决票均要回收,同时还增加了一种电话表决的新方式,即“由业主代表电话联系业主后,根据业主意见代为填写。”
看到这个补充通知后,“小小羽儿”继续在海宁论坛发帖说:“投票方式有所改进,但现在不投票的是否仍归入同意票没有明确,业主们怕还是个套……”
本报通讯员 陈强
本报驻嘉兴记者 陈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