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出来打工生活不易,夫妻俩本应相互扶持、关爱才对。可是丈夫小陈因为自己心烦,竟然拿起一把菜刀朝老婆小吴的脸砍了下去。这一刀,把老婆的心砍碎了,也把这个家砍没了。
河南来杭打工的小陈和小吴,一个25岁,一个24岁,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由于小陈长年在外打工,两人即使在恋爱阶段也是聚少离多,相互了解不多。不过,小陈看起来很老实,不像是个有坏脾气的人。
前年,两人在老家结了婚。婚后,小吴发现,丈夫的脾气其实挺暴躁,因为一点琐事,夫妻俩已经吵过好几次了。尽管如此,她仍然对两人未来的生活充满了向往。
不久女儿降生了。小吴觉得丈夫一个人在外打工太孤单,也缺人照顾,于是抱上女儿和丈夫一起来到杭州打拼,住在工地上。生活虽然艰辛,可一家人能在一起,小吴的内心充盈着幸福。
可是,这样的幸福很短暂。
去年9月3日晚上,小陈正坐在床沿上。手机响了,是父亲从老家打来的,电话里提到了弟弟学费的事情。出于关心,小吴上前问了句“什么事”。想不到当场小陈就发起无明火,两个人就这样吵了起来。小陈还狠狠地打了小吴一巴掌。
一肚子委屈的小吴说要走人。听到这话,小陈更加来气,他拿起一把菜刀,在床上敲了一下,大声喊道:“你走我就砍你!”
也在火头上的小吴回了句:“你砍!”
菜刀竟然真的朝她左脸砍了过来。顿时鲜血直流,小吴的脸一片模糊。
事后小陈也很后悔。他说,当晚自己喝了点酒,接到家里电话时本来就很烦。老婆在一边问个不停,女儿又在哭,火一下子就蹿了上来。拿菜刀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老婆,没想到老婆“敢和自己对着干”,一时冲动就拿刀挥了过去。
这个世界是没有后悔药吃的,事情闹到了法院。经鉴定,小吴左脸上的疤痕6.6厘米,已构成轻伤。审理此案的杭州拱墅区法院认为,小陈因为夫妻间家庭琐事纠纷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因为脸部和头部都受了伤,留下疤痕影响了形象,小吴到好几家单位求职,都没被聘用。“反正我的心是伤透了。”昨天,小吴告诉记者,她已经打算和小陈离婚了。
本报记者 徐建国
本报通讯员 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