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真是有趣味的事情。
朋友刚从欧洲回来,以为她会一脸幸福地讲述欧洲见闻,她却痛苦地说,不知道什么是饱,就知道天天饿,也不知道那里的人是如何生活了这几百年的?
也有朋友,在澳大利亚生活数年,回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吃得不习惯,再住下去就会精神崩溃——一日三餐,人的确离不开吃,但哪有比中国人更会吃的民族?一个鱼香肉丝,要十五种调料,一个大厨一个味道,仅仅因为油温不一样,炒出的菜就差之千里,更不用说那些宫廷菜江湖菜?
吃在中国已发扬得如此光大,即使如内脏这样的东西,外国人肯定早早就扔了,但我们把它以酱油蒜末红焖后,再以生煸草头围边,吃起来肠软菜嫩,亳无膻气,是草根菜肴中的极品。据说杜月笙平生最爱吃这一口,也许和他的出身有关?贫贱出身的他,小时哪里会吃得着红烧肉?——小时候培养的味蕾几乎跟定人的一生。
吃真是浪漫而有趣的事情,古代两个男子最擅吃,家里的后厨永远似在过年。一是袁枚,人们以到他家吃饭为幸事——他们家豆腐和土豆都有几十种做法,丫鬟穿着精致的丝绸衣服上菜,一道菜品总会附有一个传说或一首小令,再佐以歌舞丝竹,太平盛世的欢喜都表现在吃上了。再就是李渔,他对吃更讲究,在他所著的《闲情偶寄》中,所有对吃的描述细腻动人,让人垂涎三尺,叹为观止。
于是中国餐馆开到世界各地,哪里有中国人,哪里就有中国餐馆。才不和外国人一样,不动烟火,几片粗面包,加点沙拉和黄油就是一顿饭,想想都会郁闷得发疯。做了中国人之后,再去做外国人,只在味蕾这一点上,就有无限的思乡情结。
吃在中国的流派也异彩纷呈,有人爱川菜的火爆热闹,是刚刚热恋的小情侣;亦有人爱鲁菜的踏实温厚,一步一个脚印;杭菜口味清淡,但足以养人,是慢下来的爱情,一唱三叹,都有自己韵律;徽菜是花间小令,一个人独行;到了东北菜,就会乱做一锅,什么都敢往锅里放,一大盆端上来,豪放得没有道理,太不细腻,可是,如果饿了,却是最好的选择……最喜欢家常菜,谁能把家常菜做成最生动的菜肴,那就是菜中上品。那私家菜,是只属于自己的,带着祖传的好——我小时候,有一家人做臭豆腐,祖上流传二百年了,他卖完臭豆腐走后,满街的臭,可是,真是好吃,连六必居都赶不上它。臭里的香气仿佛有如神赐,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臭那么香的臭豆腐——也就是中国人,能把香和臭统一得这样默契,一边臭着,不能掩蔽的臭,一边香着,香得绕梁三日。
一离婚的男子,忽然有一日醉了,扑到桌上哭,却说了一句温暖的话:我忘不了她的烧茄子和米粥啊……话虽然俗,可是如此真,他习惯了她培养起来的味蕾和菜的味道。烧茄子再普通不过了,但烧好了其实是难的,用油过茄子的时候,油不能太热,炸好的茄子要软而嫩,糖不能放多,多了就腻,少了就寡味。多像婚姻,感情太多似是贪婪,可是,太少了,一定是乏味的。
其实最好吃最耐吃的哪里是那些大餐,连慈禧都想念逃往西安时的窝头,最草根最家常的食物能养人的一辈子。也许,那位丈夫到死怀念的只是烧茄子和一碗米粥,粥里有百合,有鲜艳的枣,还有她站在旁边,小心地看着锅,别让热气扑出来。
是吗?是吗?他记得的所有,居然是烧茄子和一碗家常的小米粥?
人生也许就这样寡淡,到最后,落实到一粥一饭间,如此踏实妥贴,丝丝入扣,那所谓的山高水远,其实与自己的生活,差了很多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