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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C0015版:人文·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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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能吃的男人
最性感

莫衣紫
  我向来不喜欢吃西餐。一来因为礼节烦琐,二来使不惯刀叉,三来并不觉得西餐美味。

  犹记得第一次吃西餐,是一位同乡请客。看众人将餐巾放在膝上,便也依样画葫芦。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抖抖索索拿起刀叉,给左右手分了工,切起盘子里的牛排。却没掌握好力度,刀叉往前一滑,带动得整块牛排都滑出了盘子。一阵手忙脚乱。满桌子的人都望着我,我羞愧得想哭了。叉起我平生吃的第一块牛排时,我简直是带着敬畏的心情吃下去的。吃西餐那种慢条斯理,我一直没有学会。别人赞不绝口,我却并不觉得香甜。

  在成都时,最爱吃的是火锅。几个人围着一锅,吃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始觉心中畅快。刚吃完这一次,已经在思量下一次了。

  同一位男性朋友吃过一次火锅,他吃得很少,细嚼慢咽,斯文至极。我吃着吃着,渐渐有些食不下咽了。我一个女孩子,怎好意思吃得比男人还多?心下却嘀咕,下次再不敢和他一同吃饭了。

  家乡在南方,少年时,每日吃惯白米饭。庄稼人家汉子,一餐吃三大碗,才会觉得满足,才会觉得干活有力气。我虽是女孩子,却也能吃两碗饭。哪一日吃少了半碗,父母都会关心地问,是不是病了?

  现今不行了,城市里都是吃饭少,吃菜多。盛饭用的是拳头大小的碗,而且很多人光吃菜,不吃饭。可吃的东西太多,米饭的珍贵便少有人知道了。

  和现在的他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们是在学校旁的馆子吃的晚饭。菜刚端出来,他便让服务员小妹盛一大碗米饭。先帮我匀了一碗,自己就着那个大碗大口吃起来。吃的时候,时不时夹一筷子菜给我。吃着吃着,他的脸上渐渐有了细细一层汗。

  还是早春,他却穿着薄薄一件T恤。只是普通的样式,穿在他身上却似乎成了紧身衣。那一身强健的肌肉呼之欲出。隔得那样近,隐隐的有男子蓬勃的,带着原始诱惑的汗香味钻进我的鼻孔。那是女子情窦初开时,最不能抗拒的男人味。

  我自此觉得,能吃的男人最性感。看着他吃得那样香甜,我也情不自禁地多吃了半碗饭。那一餐饭,点的四个菜都吃光了。我想,那是对食物最高的赞美。

  和他的感情渐入佳境。他是那样热情而有活力的男子,带动着我也渐渐开朗了起来。

  平淡日子里,最爱看他吃我煮的饭菜时的样子,一边大口吞食,一边啧啧称赞。因为,那会让我这样的,在尘世里安静淡泊的女子,感到无限的欣慰与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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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衣紫 2009-4-7 钱江晚报c00152009-04-07000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