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8版:杭州新闻·热线
3  4  
PDF 版
· 为这事,我爹不自觉地掉泪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年4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本报报道触动“二包老板”, 儿子吴征鹏昨现身本报,说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为这事,我爹不自觉地掉泪
  本报记者 孙晶晶 徐建国

  出租车“二包”老板吴国均、吴征鹏父子给15位的哥留下道歉信,卷走百万押金后“人间蒸发”。求助无门的出租车司机赶到本报,希望能通过报纸找到吴家父子(本报3月31日A3版,4月1日A2版曾作连续报道)。昨天,消失了大半个月的吴家父子终于有了消息。儿子吴征鹏回到了杭州。

  在消失的这段时间之内,吴国均、吴征鹏父子俩究竟去了哪里?对于拖欠的押金,他们打算如何偿还?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吴征鹏。

  电话中,吴征鹏说:“我知道逃是逃不掉的,只是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安抚已经心力交瘁的父亲。在网上看到了你们的报道,给我很大的触动。我想是时候站出来了,无论这钱什么时候能够还上,都该给这些司机一个交代。”

  昨天下午,带着歉疚,吴征鹏走进了本报编辑部,讲述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我对父亲说:要么一起走,要么一起扛

  2003年,吴征鹏承包了10多辆出租车,聘请司机开车。可是,由于经营不善,一直亏损。

  2007年,自营出租车无法进行下去,又碍于合同所束,无法与原车主终止合同,吴征鹏将手下的出租车转包给他人,将押金用于其他投资。可是经营依旧没有起色。

  前段时间,有个车主要求收回出租车,事情这下彻底败露。“当时,我凑了10万元押金打算还给转包的司机。可是,哪里晓得风声传得这么快,其他车主知道我把车转包给其他司机,也要求收回车子。”

  当时共有4辆车子要收回,也就是说一下子要凑4辆车的押金。“这4辆车的押金少说也要30来万,我当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父亲知道后,整个人都崩溃了。当时,父亲劝我走,他一个人留下来扛这件事情。可是,要他一个人留下,我这个做儿子怎么肯啊。我和父亲说,要么一起扛,要么一起走。”于是,两个人决定一起出走。

  父亲每天躺在宾馆的床上,常常不自觉地掉眼泪

  父子俩离开杭州时并没有明确的打算。他们坐车到了台州,在台州境内的椒江、临海、仙居等地逗留。说起这20多天的经历,吴征鹏用“煎熬”来形容。“从出走到回来,我足足瘦了15斤,你们就知道我们是怎么过来的了。”

  交谈中,吴征鹏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说,这些天来,他们天天呆在宾馆里,整夜失眠,一天最多吃上一顿饭。“这件事,彻底把父亲给打垮了,他躺在床上,经常会不自觉地流泪。”说起父亲,吴征鹏声音有些哽咽了。他说,父亲都快60岁的人了,本可以安享晚年,可这些年为了他操劳过度,心脏也不好。

  吴征鹏说,他们知道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当时是实在没有办法:一方面是因为不想让老父亲再受打击,另一方面考虑到司机的情绪会比较激动,怕生出其他事端。出去后,他们也一直关注着杭州的情况。

  向15位的哥发去了言辞恳切的短信

  “我后来知道,这件事已经开始影响到其他家人和亲戚了。特别是看到了你们的报道,这对我们的触动也很大,我们必须站出来了,承担应有的责任。”

  吴征鹏不想让父亲担惊受怕,4月3日一个人先回来了。坐上车的那一刻,他说他害怕得不得了,脑子里浮现的都是自己坐牢的样子。

  “现在回来了,我整个人都踏实了。我这次回来是想真心实意地解决问题。”吴征鹏回杭的当天下午,就给出租车司机发了条短信,以下是记者看到的短信内容:

  “我已回杭州,我会为我所犯的错误一力(全力)承担,并会接受应受(有)的法律制裁,给大家一个交代,三个(把出租车)开回老家的驾驶员,我劝你们马上开回来,你们那(哪)一天回来,我那(哪)一天去治安分局自首……,今天是我先错,但不要以为可以拿我犯的错,来作为你们犯错的借口……”

  “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才能把事情处理好。”吴征鹏说,希望三位司机能尽快把车开回杭州,他愿意和大家约定一个时间和地点,诚意协商。“以我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下子要还清所有的钱不太可能。我打算先筹措一部分现金,还给大家。余下的,希望能给我点时间,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陆续还给大家。”

  昨天,记者已经把吴征鹏回杭及解决事情的态度转告了“出逃”的河南司机。司机们表示会商量一下,再作决定。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热线 A0008 为这事,我爹不自觉地掉泪 2009-4-7 钱江晚报a00082009-04-0700017;48257178002CE175482575900045151F[A1-徐建国≈B1-葛晓娟];钱江晚报a00082009-04-0700019;钱江晚报a00082009-04-0700020;钱江晚报a00082009-04-07000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