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丽华
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让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有颇多发挥空间,自律性差的,做做“销控”,也早已成为业内外公开的“秘密”。事实上,一些楼盘往往不是单独使用某一种销控手段而是综合运用、环环相扣,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对于“销控”,这厢,开发商表示是市场正常手段;那厢,消费者呼吁提高市场信息透明度。2007年杭州市房管局曾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申报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的通知》,这两份通知一度被认为是打击 “销控”的利剑。
然而,在透明售房网上我们可以发现,从去年开始这项规定已经名存实亡。“市场不好,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减弱了,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开发商对外的说辞是这样的。
“开发商投诉我们超越职权范围。”房管部门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说,房管部门在处理妨碍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行为时,缺乏有效的执法处罚手段。
对“销控”似乎大家都没有太多的办法。有开发商直言,销控是“行规”。扪心自问,这到底是房地产行业的行规还是不良商业惯例?
信息的对等才是公平交易的基础,无论是什么理由,只要客观上存在故意制造信息壁垒,造成消费者与开发商处于不对等的交易地位,都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如果主管部门插手开发商所谓的市场行为是“越权”,那么又是谁给了开发商糊弄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