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丽
人生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属于自己的回迁房,却因为没有足够的钱,不能把它买下来;
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那就是,花了15年时间,终于攒够了买房钱,但已经住了15年的房子现在不能买了。
住在杭州京都苑小区的30余户居民正遭遇这样的“痛苦”。多方求助无果后,他们找到了本报记者。
居民自述——
有钱了,房子却不能买了
王女士住在京都苑29幢1单元,是遭遇买房难的居民之一。如今,王女士和女儿居住的这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正是她们想买却买不进的。
这起京都苑房子的事,还得从15年前说起。
王女士一家原本就居住在京都苑这一片区。15年前,房子拆迁,两年后,建成了如今的京都苑小区。
当时,王女士和很多居民都选择了“原拆原回”。
“我们的房子是由杭州市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通过拆迁安置给我们住的。条件好的居民参加房改,直接就把房子买进了。可是我们家当时经济拮据,根本拿不出那么大一笔钱,只能租住在房子里,每年交给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一笔租金。”
这些年,生活条件逐渐好转的居民陆续都买回了房子。可是直到2年前,王女士申请买房时,却被告之房子不能买卖了。王女士带着记者来到29幢3单元6楼。“这是我哥哥家,情况和我们一样,只不过他们早几年就把房子买进了,没有碰到我们这档子事。”
王女士的哥哥告诉记者,他们家的房子是2002年买进的,当时花了近3万元。“我们家条件也不好,当初也犹豫,后来还是朋友劝我买的,现在想想幸亏当初下手快,总归是自己的房子,住着安心。”听着哥哥的这番话,看着哥哥家的房子,王女士的眼眶湿润了,眼神里似乎夹杂着更多复杂的情绪:无奈、羡慕、后悔……两年里,亲戚朋友也帮忙奔走,找房管、找开发商等等,而独自一人抚育女儿长大的王女士自己更是跑了不下数十趟,可每一趟都失望而归。
43幢508室的徐师傅和王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前些年,女儿还在上学,老婆又下岗,一家人就靠我一个人工资,怎么买房?”如今女儿参加工作,家庭收入宽裕了,2年前徐师傅申请房改买房,结果却和王女士一样。“就我们家同一楼的,我们一个单位,他们家老早参加房改把房子买进了,怎么到我们这就这样了呢?”
和王女士、徐师傅一样,遭遇同样买房难的居民在京都苑小区共有30多户。
开发商——
新政策限制了房子的“自由”
王女士他们其实都符合房改条件,可房子为什么不能买了呢?
“王女士等居民家的这批房子属于单位自管房性质,房屋的产权单位为杭州市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来是国有企业,2000年进行了改制,成为现在的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但是改制时,并没有将京都苑的这批房子纳入改制范围(也就是说,这批房子房产证上的所有人还是原来的杭州市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所以目前尚未参加房改的这批拆迁户无法以西湖房产集团公司单位自管房的名义参加房改。”对于京都苑这30多户居民遭遇的尴尬,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按这位负责人的说法,该公司是2000年改制的,照理说,2000年之后,京都苑小区参加房改的住户就不能买卖房屋了。但实际情况是,京都苑小区一批房子在2006年之前还是可以正常买进的——比如王女士的哥哥——这又是为什么呢?
该名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在2006年,杭州市出台了一个“政策”。因为这一政策关系,2006年之后这批房子就没办法在原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名下买进了。“其实,只要居民提出申请,我们都会同意的。可是碍于政策,我们也没办法啊。”
房改办——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
究竟是什么政策阻碍了王女士他们的买房之路呢?
记者就此事向杭州市房改办了解情况。房改办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2006年,因市国资部门要求协调国有企业改制后剥离资产的产权变更问题,杭州市房管部门研究明确了此类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反馈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后,该国有企业法人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已经灭失,因改制剥离的房屋产权也应转移至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企业主管局(公司)名下,并由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企业主管局(公司)领取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住户参加房改。
这条解释听上去晦涩难懂。简单来说就是:产权属于原西湖区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的这批房子,因为在改制时列为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但目前产权还没有转移完毕,因此导致这些住户无法正常参加房改。
“这其实是历史遗留问题。”该负责人称,“所以我们建议,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和它的上级主管部门能尽快按国有资产的要求办理这批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明确这批房子的产权,这样,王女士他们就可以参加房改把房子买进了。”
记者出更——
想当娘舅,却成“皮球”
结合西湖房地产集团和房改办的说法,解决京都苑小区30多户居民买房难的问题,就集中在了“明晰房屋产权”上。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类似京都苑小区,由于房屋产权不明晰导致无法参加房改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但结果却不尽相同。记者再去找杭州市房改办,“我们也接到不少房改申请,同样之前遭遇了产权不明晰导致办证难的情况,但最后在相关部门的牵头下解决了问题。”负责人这样答复记者。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似乎这个问题的处理并不复杂,那么这么多年,西湖房地产集团为什么迟迟不肯明晰京都苑这30多处房子的产权呢?
“明晰产权就意味着要先为这些房子找一个归属,但房子不是说给谁就给谁,谁来接手不是我们企业说了算的。”当记者就问题关键再次向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该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此后便不愿多说。
杭州西湖房屋建设开发总公司(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原为西湖区政府所属企业。根据房管部门的建议,记者试图联系该公司改制时的主管部门,能否由他们牵头,对改制时未进行明确的京都苑这一批单位自管房明确归属。但几天下来,始终未能如愿。改制已过去9年,经办人更换,记者始终没能找到相关负责人和了解情况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