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B0008版:中国新闻
3  4  
PDF 版
· 去年全国平均工资2.9万
· 西藏“3·14”事件
3起恶性放火案宣判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9年4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西藏“3·14”事件
3起恶性放火案宣判

5名被告中2人死刑2人死缓1人无期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宣判了拉萨“3·14”事件中3起放火犯罪案件,洛桑坚才等5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说,2008年3月14日、15日,拉萨市部分地区和达孜县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期间发生的4起放火犯罪案件,共烧死无辜群众12人,烧毁店铺6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其中3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公开宣判。另一起案件正在审理中。

  凶恶嫌犯丧心病狂连烧商店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8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洛桑坚才加入打砸抢烧人群,在拉萨市北京东路、青年路等地对沿街商铺进行打砸。当日14时许,洛桑坚才伙同边吉(萨迦县人,另案处理)进入青年路“宏宇裤业”服装店内,洛桑坚才将店内的衣物点燃,边吉取出随身携带的一瓶汽油泼在火堆上助燃。火势迅速蔓延,致该店被全部烧毁,躲在二楼的该店店主左仁村被烧死。

  随后,洛桑坚才来到该路段的“牛魔世家”服装店,明知二楼有员工滞留在店内的情况下,将一件白色毛衣点燃后扔到店内货物上,致“牛魔世家”服装店被烧毁,造成损失约1132万余元。

  洛桑坚才放火致1人死亡,烧毁两家店铺,致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洛桑坚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煤气罐都被扔进火中助燃

  拉萨市中院还审理查明:

  去年3月15日,拉萨市达孜县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被告人落牙、刚组、达瓦桑布等人于当晚砸开位于达孜县德庆镇318国道德庆村路段北侧的“五羊本田、嘉陵摩托车专卖店”进入店内后,落牙将店内的电视机、电瓶充电机扔到店外,刚组用达瓦桑布提供的打火机点燃装有易燃物清洗剂的铁罐,引燃胶垫等物。落牙将店内的易燃物堆放到一起,让刚组放火点燃,并将燃烧的胶垫等物扔到该店通往二楼的楼梯处,向火堆喷洒清洗剂助燃。当火势蔓延时,落牙又从达瓦桑布砸开的“溢香馒头、压面店”搬来两个煤气罐扔进火堆中助燃,致使“五羊本田、嘉陵摩托车专卖店”被完全焚毁,躲在二楼的店主梁智伟及其妻子吴红霞、儿子梁超凡和员工茹金亮、张勇涛5人被烧死。

  最终,法院依法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落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刚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达瓦桑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3月14日下午,被告人旦增平措进入拉萨市青年路“红光服饰”店内放火,致“红光服饰”服饰店和紧邻的“花花公子”服装店被烧毁,躲在二楼的店主刘国兵、王新平夫妇跳楼逃离时受轻伤,女儿刘娟被烧死。两店被烧造成经济损失约90万元。旦增平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时坚持宽严相济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表示,此次审理宣判的3起放火案件,是拉萨“3·14”事件中危害后果最为严重的部分案件。“摩托车专卖店案”被烧死店主一家3口人和2名员工,其中小孩出生刚满8个月。“宏宇裤业”服装店店主被烧死后家人生活陷入困境。“红光服饰”店店主被烧死的女儿年仅19岁。被告人的手段残忍,罪行令人发指。

  发言人指出,法院在审理上述案件时,始终坚持宽严相济、“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判处死刑的2名被告人均系罪行极其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对于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发言人还表示,法院对以上案件的审判程序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为被告人配备了藏语翻译,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民族习惯和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据西藏日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 B0008 西藏“3·14”事件
3起恶性放火案宣判
2009-4-10 钱江晚报b00082009-04-1000014;48257178002CE17548257593004E84C5[A1-陈立华≈B1-陈立华];钱江晚报b00082009-04-1000017;钱江晚报b00082009-04-10000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