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
统计显示,去年的平均工资比2007年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
所有行业中,平均工资最高的是证券业,达到172123元,增长了20.4%。而最低的行业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只有15663元。最高与最低之比甚至达到了11:1。
此外不同类型单位之间的工资也存在着差异。去年机关的平均工资为33869元,事业单位为29758元,企业为28359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企业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格局多年来一直没有改变。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尚未包括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基金。也就是说,奖金等其他收入的多少并未在这次统计中体现。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