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园下不能挖,自己房子下也不能挖,那我们能在买下来的土地上做些什么?昨天,一位平先生也打来电话觉得纳闷:“自己买下的房子,自己产权范围内的地方,为什么不能任意支配?”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孔建祥律师说,这些地下空间的使用权,在业主买别墅的时候,国家可没有允许你使用。《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土地的地表、地上和地下。国家卖给你房子和庭院的使用权,只限于地表部分,地下和上空还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有得到国家审批同意才能使用地下和上空。
那我们在买来的房子和花园上到底可以做些什么?西湖城管执法局之江中队的王盛队长说:“也不能乱来的,地表使用权也是有限制的。你可以进行庭院改造,在花园里种些花草、树木。但花园里本来就有的树,如果要移动、砍伐就要经过审批。一般商品房的露台也是同样道理,种点花草没关系,但是搭建就不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商品房包阳台也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不影响邻居的采光、通风,邻里之间也没有意见,包阳台也是合情合理的。除此之外的变动,都要经规划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