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10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执法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对轻微违法行为,要以教育、警告为主(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这则新闻引起了不少有车族的注意,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早就好这样了,有些违法行为本身没什么危害,能不罚就不要罚了,我们也不是故意去违法!”不少司机对“罚款指标”很感兴趣:“杭州交警是不是有罚款指标?”“为什么每到年底,路上交警特别多?”
为了解答读者的疑问,昨天,记者就此事向杭州市交警部门求证。
“我们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交警部门的相关支出由财政根据年初预算额定后拨款,罚没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所以没必要下达罚款指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名城区交警也表示:日常值勤的确没有罚款“指标”,而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处罚。遇到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能教育就教育。“不过,全国各地在安全生产管理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方面确实有控制指标,每年都要考核。所以一般年初或年底,大家感觉路上交警多了,这是全国公安部门统一开展的‘开门行动’或‘关门行动’,目的就是减少交通事故和死伤人数,而不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该交警说。
对于市民提到的“能不罚就不罚”的问题,前段时间,上城交警大队已经在试行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以劝代罚”(也称“口头警告”)的措施,让执法更人性化。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按照公安部105号令的要求,我省正在确定轻微违法行为“以劝代罚”的类型,以后遇到这些情况,交警第一次将实行劝告、警告,第二次才进行罚款等。本报记者 刘 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