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杀害协警金晓军的犯罪嫌疑人陈绍益,昨天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抢劫罪。和他一起耍“丢钱捡钱”伎俩的同伙姜迅情节较轻,另案处理。
3月31日,陈绍益和姜迅在杭州天阳美林湾小区附近以“丢钱捡钱”的方式对市民黄某进行诈骗,追踪而来的三墩派出所协警金晓军在追赶中被陈绍益刺伤不幸牺牲。(本报曾作系列报道)。
金晓军被害后,当时很多人也谈起了那位玩“失踪”的“红衣大姐”。但事实上,“红衣大姐”黄某没有躲起来,而是在4月2日看到报纸,得知金晓军已经牺牲的消息后就主动向警方提供了证词,辨认了凶手,而且她也不是目击者描述的35岁年纪,只有22岁。
本报通讯员 刘伟明 蔡翠平
本报记者 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