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13日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提出重点推动报告,获得通过,但同时强调,内容不涉及两岸政治地位。台湾当局经济主管官员表示,如有必要会考虑亲自赴大陆洽谈协议的签署。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机构经济委员会13日邀请当局相关管理部门就“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构想及推动重点首度提出项目报告。
国民党“立委”提案,要求“行政院”将石化、纺织、精密机械等短期内可能受冲击产业,纳入ECFA与大陆进行关税减让协商,并尽速列入两岸会谈议题。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逐步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这个机制包括“三个适应”。第一是要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第二是要适应两岸经贸交流的需求;第三是要适应两岸经济结构的特点,总之要实现互利共赢。温总理说,我们真诚希望两岸能够通过适当方式抓紧商议和签署协议,建立有利于两岸的合作机制。
ECFA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英文缩写,是指在世贸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据新华社、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