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至2007年7月,杭州春晖职业专修学校曾将一部分教学楼出租给一家专修学院使用,如今,租赁合同早已结束,怎么还会引出纠纷呢?双方曾约定:合同期满后,承租方装修房子的费用,由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装修残值”(残值,通俗地说就是当这个固定资产报废时,处理废品还能卖多少钱。记者注)由出租方补贴给承租方。
租赁期满,双方为“装修残值”到底该补贴多少闹上了法庭。于是法院委托浙江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租赁合同中涉及部分房产的装修残值进行评估。今年2月9日,评估报告完成,恒信对装修残值的估值为506625元。
“5年前的装修怎么还会值这么多钱呢?”春晖职业专修学校赵副校长说。于是2月15日春晖又委托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再次进行评估,一周之后,评估报告出来了,这次评估的装修残值为77075元。
先后两份评估报告,评估出的标的物装修残值相差近5倍多,差额约43万元。春晖觉得自己“亏大了”,遂质疑恒信的评估结果有失公允。
恒信觉得自己很冤。“我们进行现场估价作业的时候原被告双方都在场,而且当时也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过疑议。”参与估价的恒信房地产评估员董小姐告诉记者。
立信也觉得自己很冤。“我们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清单,做过现场勘察、逐项核查,对使用强度和保管状态都进行了了解,评估结果是真实的。”立信资产评估负责该起委托的资产评估师许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