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一,原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儿子。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可他说,就是这种让人羡慕的生活,害了他。
昨日,孙一受贿案件在湖南省浏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在孙善武涉嫌受贿案中,其家庭中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全部受到指控。
找开发商要30万元“急用”
检察官说,孙一受贿案是由开发商陈治功(另案处理)牵扯出来的。陈治功是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005年,陈治功为了拿到洛阳黄河宾馆地块国土使用权,让孙一出面找孙善武。孙善武找到原管城建的洛阳市政府市长助理高元池打招呼。2006年1月10日,陈治功如愿以偿。
2006年9月,孙一提出要30万元急用。当月,在银行门口,陈治功给孙一30万元。孙一将此事告诉了其父。由于陈治功落水,供出孙一。
检察官指控,孙一受贿211多万元。2005年,孙一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的信息,透漏给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夏维杰,告诉夏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从中赚取代理费。为此,孙一收到夏送的32万元感谢费。
公安局副局长送上50万元
孙一说,赵红现(另案处理)跟其关系很好。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2004年春节后的一天,找到孙一,请其父亲出面打招呼,在郑州未来大道祥记饭店门口送给孙一10万元。孙一将赵的请托也转达其父。2004年7月赵红现被任命为支队长。
随后,赵为了担任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也是孙一找到其父,打招呼。赵先后送了孙一40万元。2006年5月,赵上任了。
2006年10月下旬,孙一将收到50万元也告诉了其父。
有3处房产,还预订了5套
检察官指控孙一有600多万元非法所得。在孙一自己的供述中,自1998年孙一在税务部门上班以来,每年合法收入只有3.5万元左右。
孙一也交代了自己现有的家庭财产:三处房产(当时购买价为45万元、15万元、37万元),并预订住房五套,商铺一套;汽车两辆等。并用表弟表妹名义买400多万元基金。 潇湘晨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