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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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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环保厅保的什么密
■李迎春
  ●邀请媒体来采访,却又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很让人有点“只想报喜,不想揭丑”的意味。

  ●当黑龙江环保部门向媒体和公众高高举起“保密”的盾牌的时候,他们的内心里,其实是将环保监督看成了自己的后花园、自留地,容不得他人进入,更不想媒体曝光。

  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哪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黑龙江省环保厅一位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说,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而上述材料正是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工作的内容,部分记者因此而愤然退场。

  邀请媒体来采访,却又遮遮掩掩、躲躲藏藏,很让人有点“只想报喜,不想揭丑”的意味。环保工作很重要,可光是重要还不够,要上电视、上报纸,如此,成绩才能为领导所知道,才能为民众所知悉。本是想通过媒体来唱唱赞歌、表表成绩,没想到媒体却不明白“此中要害”,硬是要去追问那排污的企业。这可急坏了环保厅,急忙捂起了排污企业的瓶子。可环保厅这一捂,等于是告诉媒体和民众:我本来只想秀一场,不是要你来添乱。

  急着要为违法排污企业保密,黑龙江环保部门其实是表明:宣传我欢迎,监督却不行。如果说,环保厅极力为排污企业保密,仅仅是希望借由媒体来向上级表功,那也罢了,对此,民众也不会过于惊奇。毕竟,类似的作秀,类似的表面文章,民众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

  我们当然能理解环保部门的苦衷与尴尬,我们也能理解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既要监督也要保护”的矛盾心态。可是这样的尴尬与心态,不能也不应该作为抵挡公众知情权的盾牌。无论对这些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有多么充足的理由,也无论这些违法排污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有多大,民众都有权利知道是哪些企业在破坏着他们每天生活环境,有权监督这些企业是不是履行了相应的环保措施。

  当黑龙江环保部门向媒体和公众高高举起“保密”的盾牌的时候,他们的内心里,其实是将对环保的监督看成了自己的后花园、自留地,容不得他人进入,当然更不希望媒体自由出入。

  环保部门如此用心良苦为排污企业保密,不得不让人联想两者之间的暧昧关系。长期以来,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的关系,被人戏称为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者之间,逐渐地形成了一条“排污——罚款——再排——再罚”的潜规则。对排污企业而言,交点罚款,就等于有了合法排污的借口,就无须再花更多心思去整治污染,等于是减少了经营成本;而对环保部门而言,查可以经常去查,罚也可以经常去罚,但不能让企业经营不下去。

  如此想来,我们或许也就不难明白,环保部门为啥要将这些“违法环评‘三同时’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内容当成内部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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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环保厅保的什么密 ■李迎春 2009-4-22 钱江晚报a00162009-04-2200014;钱江晚报a00162009-04-22000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