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纪委获悉,2008年海南省盐务局以出国考察为名组织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分批出国旅游,共花费公款62.98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对这起公款出国旅游案件进行了通报,盐务局的4名相关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经查,海南省盐务局分别于2008年4月9日、6月11日和11月21日,分三批组织本系统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出国旅游,每批都由旅行社安排与他人合并组团,共花费公款62.98万元。全程均未安排公务考察活动。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省盐务局局长邢福煌、副巡视员杨登昌、人事处处长陈作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副局长石奇哲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62.98万元违纪款项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出国旅游费用全部由个人支付。
对于案件涉及的人次、62.98万元的具体去向、盐务局相关领导的后续处理等详情,目前仍处于进一步调查中。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