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乐清虹桥人胡宏程在虹桥飞虹路坐上了一辆无证营运的机动三轮车,途中,三轮车遇上巡逻的运管执法车。在执法车与三轮车“猫捉老鼠”的过程中,三轮车撞上树,乘客胡宏程头着地,脚被夹在了车里,满身是伤(本报4月14日A14曾报道)。昨天,乐清交警对该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三轮车主马冬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乘客胡宏程无责。至于运管在执法中是否违规,乐清交通局纪委还未出结果。
昨天,乐清交警大队向记者透露了相关情况。马冬今年26岁,开机动三轮车。他要承担全部责任有以下几点理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技术生疏;当时拐弯的速度过快;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没有救助;车辆的前轮制动性能不好。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之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核。
同时,他们还透露了对于运管方面的调查内容。运管执法车在追查中,车辆有时跟在后面,有时并排行驶,并打了让机动三轮车停车的手势,喊了话,但机动三轮车没有停下来。在发生事故的时候,运管执法车辆是紧随其后的,距离并不远。
“看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任何公民都有救助的义务。”乐清交警大队的叶副大队长说。
遗憾的是,在交警和纪委的调查中,运管执法人员表示,没有看到该起交通事故。
交警表示,事故现场没有碰撞的散落物,两辆车的车身没有碰撞的痕迹,加上从事故的当事人包括马冬在内等证人证言来看,三轮车和运管车辆没有发生碰撞。而对于运管执法是否规范,由交通部门纪委进行调查。
昨天,记者来到乐清市交通局。纪委书记王世治说,目前,他们还未看到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我们也在催这个结论”,现在很难确定运管的责任以及是否构成违纪。
据他们对当事人的调查,巡逻车上前检查时,三轮车立刻调了头,并且一直在加速,坐副驾驶位置的执法人员看到这种情况后说:“算了算了,不要追了。”因为三轮车已逃得很快了,当时车辆并无碰撞,他们也没有追上去。
执法如果不规范,是否应该追究责任?“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依据,之前他们也从没有碰到过类似的情况。”王书记表示。
本报驻温州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