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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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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网”揪老赖,我看不坏
  ●将信息技术导入到了司法执行的进程当中,当然不乏创新之处。只是,这样的创新,是在制度欠缺的现实环境中逼出来的,是一种情非得已的无奈选择。

  日前,全国首家执行悬赏举报网在西湖法院开通。该网公布了未执行到位的老赖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或单位的名称、住所地以及照片等,并为广大网友提供无准入限制的举报平台,接受任何网友无记名的举报。(见本报4月23日A8版)

  网络的威力无须多说:通过人肉搜索,贪官显形,真相呈现;有人通过网络降低了经营成本,有人通过网络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然而,网络也曾在人们心中留下了道道伤痕。人肉搜索成了杀人帮凶,有人卡中的钱被网走,许多个人隐私在网络上被任意公开,无论你是否愿意,你都不可避免地被网络包围。因而,当西湖区法院开通悬赏举报网站,许多人虽然深恨老赖,但首先想到的恐怕还是对于个人隐私的种种担心,是对于网络威力的敬畏与恐惧。

  多年以来,“老赖”成了司法执行难的集中体现,成了执行过程中的一个痼疾,久久不能根除。老赖的诀窍,集中于“躲”、“隐”和“赖”。老赖心里清楚,法院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财力跟他捉迷藏,当事人更是有心无力苦于应付。只要躲得远远的,法院就没法执行,当事人就有苦难言,哪管你法院的判决书,哪顾那当事人的伤心泪。老赖们深得躲猫猫的种种要领,“躲”字诀一旦失灵,就会搬出“隐”字招来应对,千方百计隐瞒财产,处心积虑转移财产,或是一味装穷,摆出一副“不是我不执行,实在是太穷”的无所谓心态,其中的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往往叫人难以琢磨。躲也躲不过、藏也藏不住的时候,老赖们才亮出自己的杀手锏——“赖”,对于法院的判决,有条件履行却就是不履行,有钱不还,令当事人和司法机关头痛不已。

  如果老赖得逞,法院判决执行不了,司法救济就无法实现,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就会渐渐冷却。为了惩治老赖,司法机关费尽心机,苦心劝说,媒体曝光,短信群发,有奖举报……多种方式都曾经尝试过,但效果却都不尽人意。

  西湖法院的做法,显然是希望借由网络的巨大威力,揪出躲藏的老赖,扫尽老赖们的颜面,令他们生活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之下。这样的做法,将信息技术导入到了司法执行的进程当中,当然不乏创新之处。只是,这样的创新,是在制度欠缺的现实环境中逼出来的,是一种情非得已的无奈选择。

  法院的这一举措,能发动更多的民众、吸纳更多的社会力量来维护有关当事人的权益;虽然,可能会因为操作不当而伤及老赖们的种种权益,也可能会因为“人肉搜索”的泛滥而伤及他人,但是,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事实上,西湖法院的系列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为“网揪老赖”可能的出轨预备了相应的纠偏措施。

  当然,从司法制度角度而言,杜绝老赖不能全部寄希望于网络。因为,老赖们得以存在,主因在于现有的司法制度种种缺陷,网络的威力再强大,无法也无力缝合这些制度上的不足。要知道,即使通过网络令老赖们无处躲藏,令老赖们臭名远播,但仍无法彻底根治老赖这一执行难题。在目前的情境下,通过“人肉搜索来揪老赖”与其说是一个好招,还不如说是一个不坏的选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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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网”揪老赖,我看不坏 2009-4-24 钱江晚报a00162009-04-2400020;钱江晚报a00162009-04-240001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