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四种现象,记者昨天采访了杭州市商标广告监管处汪处长,他说,危害民生的医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五类广告,还有阶段性教育、收藏品、投资理财广告都是重点监管对象。
“在实际广告的监管中,以上提出的四种广告,确实违规问题很突出。”他坦言,“工商监管中也有难度。主要是法律滞后、广告发布者进入门槛低、或者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和配合。”
对于电视购物广告的投诉,从2008年6月份开始就居高不下,主要存在电视购物的欺骗性大,有些是话说得不明白,或者是靠着一些画面上的技术手段欺骗消费者,比如说胖变瘦之类的;另一个投诉热点就是售后服务无法保证。“因广告投放者的进入门槛比较低,工商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电视购物直销广告不能发布的项目,目前有五个方面: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增高、减肥广告,这五类广告也是今年整治的重点。”
征婚广告发布时没有审批程序,工商部门都是后置监管,目前大部分出事情的征婚广告都是个体工商户登记的。
手机广告和网络广告一样属于新媒体广告,《广告法》中目前还没有对这类广告做出相应的规定。而在监管上也涉及到电信等部门,管理有难度,工商局已经在和相关单位沟通。
而有夸大产品疗效的信箱药品、保健品广告,由城管、食品药品监督局多个部门管理,工商部门和药监局联动,对于正在销售的广告夸大的在售药品进行下架处理。这种广告的发布者多数没有办法找到具体住址,发完广告就溜,搜集证据的难度比较大,很难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