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以来,山东青岛开发区阿里山小区的部分业主忽然发现,自己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在向国土部门咨询如何续期、如何收费等问题没有得到确切回答之后,他们向当地媒体反映了此事,随后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
面对各路媒体,当地政府部门选择了沉默。“在没有明确的国家政策出台前,一律不接受媒体采访。”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王宁说。青岛开发区这一次全然没有了20年前的创新劲头。
现状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
1989年,青岛开发区开始建设第一批商业化住宅小区,由于当时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地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上大胆尝试,设定了2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
青岛开发区办公大楼西侧就是阿里山路,经过20多年的发展,这里不光成了黄金宝地,也是一处风景所在。阿里山路西侧的香江路2号东小区,就是今年6月即将到期的一批楼座。
东小区的称呼虽然简单,但实则是开发区管委会家属院,当年的管委会主要领导都曾在这里居住过。“这个小区一直都比较特殊,水、电等基础设施改造都是把这里作为试点,开发区最好的黄浦江路小学和香江路小学都在旁边,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就在对面。”东小区5号楼的徐志远说。
“我们这个小区确实是1989年建设的,只有20年土地使用权,今年6月就要到期,整个小区有10多个楼座,大家都面临如何续期的问题。”徐志远说。
疑问
如何续期费用多少无定论
虽然小区产生了土地使用期限问题,但因为较好的地理位置及优质的学区资源,东小区的房子还是很有市场。记者在东小区看到的一套一楼双南向全明结构的房子,80多平方米报价竟然高达52万元,单价直逼同在阿里山路上的弄海园小区,全然没有因土地使用权到期而甩卖的迹象。
唯一让购买者担心的就是未来的续期费用。
“事实上,去年春天小区物业曾就续期事宜张贴过通知,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也就缴费200元左右,由于我当时急着回老家处理事情,就没来得及办理,回头再找物业时,被告知已经暂停了。”徐志远说。
对于这种说法,记者从开发区国土部门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解释,公开电话中的工作人员称不曾办理过续期手续。
“即使有创新的处理办法,也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特别安排的,不能将这一特殊情况与当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相提并论。”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调研员赵培金对记者说。
“就《土地管理法》修订而言,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阿里山问题给出解决办法。如果年内审议完毕,明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望通过,然后再出台实施细则,所有过程加起来差不多要一年半时间。”赵培金说。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赵培金称文件还没有传达到省一级层面,所以对这种说法并不了解。“就绝大部分住宅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还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如何续期应该不会很快确定。”
专家
不能要求百姓承担政策风险
在由几十位专家合作完成的《国家住房建设制度(2010-2050)建议稿》中,专家建议“城乡居民应享有永久不可转让的住宅土地使用权”。
对此,中国经济名家讲坛副理事长李开发表示,已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官员进行了交流,但还没有得到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的回应。李开发是国家住房建设制度建议稿课题组的牵头人。
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海认为,对于阿里山小区这种特殊案例,既然是当年的改革尝试,就应该承认历史遗留问题,给有关业主无偿延期至70年,与现行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相衔接。“这样对于那个特殊时期的业主而言才是公平的,政府不能要求老百姓承担政策上的风险。”
“即使将来能通过缴费把土地使用权延长到70年,我们也注定要比别人多花一次钱了,同样是购买商品房,为什么必须让我们遭受不公平待遇呢?”小区居民徐志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