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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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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破“一考定终身”,天塌不下来
· 这一改,让人更明白了
· 别让经适房成为高挂的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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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这一改,让人更明白了
■刘浩平
  留意一下你会发现,曾经轰动一时五花八门满天飞的消费券称谓已发生着细微的变化。这就是近期甘肃、湖北、河南、上海等地陆续推出的旅游优惠券。《解放日报》4月27日报道,上海浦东新区旅游主管部门组织联合了区内80余家企业,采取定向和随机两套方案向全市及苏、浙两省投放30多万册、合计约9亿元的“迎世博”旅游优惠券,开展起大规模的旅游促销活动。  

  不再称消费券,而改称优惠券,这一改,刨去了让人疑惑的不实成分,是商业促销。就明里说,不搞或明或暗糊弄人的东西,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确是一大进步,当为之叫好。

  消费券火了起来,是在金融危机大环境下,政府为拉动消费,采取的一项变通手段。开始,我国的消费券在一些地方兴起,主要是面向城市贫困人口,是政府拿真金白银不附带任何条件,通过济贫的方式来促进商业消费,应当说这在当初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可是,搞着搞着就被一些趋利的商业行为所利用了,于是,一时间各种名目繁多的所谓消费券遍地开花:打着消费券的幌子,眼睛盯住的却是消费者的钱袋子;把用于促销的优惠券,模棱两可统统成称消费券。由于这种徒有其名的消费券含金量太低,发行此券的商家虽然可以得到名誉上的一时口碑,但时间长不了。这种好看不好使的消费券一经市场检验,就露出了商家逐利的嘴脸,到头来弄得消费者喊冤,商家消费券发出去的多,收回来的少,徒有轰轰烈烈的开场,得到的是惨淡不景气的收场。

  商业促销发券,是为了用小利套取更大的利益,应当是什么,就是什么,犯不着遮遮掩掩。优惠券是让利,是有条件的让利,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手段,这与政府发放具有公益性质的消费券,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只要是带有企业性质的商业经营行为,都不应当称作消费券,只能叫做优惠券。

  上海的促销消费券改称优惠券改得好,发展旅游经济以券促销应当这样做,在其他的经营领域搞以券促销也应这样做。没有改过来的,就应立即改过来,这关系到商业经营的信誉大事,因为借消费券搞促销涉嫌商业欺诈。消费者的眼睛是雪亮的,打着消费券幌子搞促销,最终是要毁了企业信誉的。优惠就是优惠,优惠多少就得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这才是企业经营的正道,玩伎俩打消费券的擦边球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愿市场上名堂繁多的消费券回归理性,那些以假乱真的消费券退出人们的视线,糊弄消费者的事情既损人也害己,别再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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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这一改,让人更明白了 ■刘浩平 2009-4-28 48257178002CE175482575A500455603[B1-方小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