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近日,中组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提出,选聘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补贴按照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的标准拨付,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给大学生“村官”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