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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名誉侵权案源头始于黄健翔在某网站发表的一篇博客文章。2008年6月6日,中国队参加世界杯预选赛期间,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丑话说在前边》的文章,爆料外籍主教练杜伊性丑闻,文中提及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
在博客发表之后不久,黄健翔将涉及性丑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并在文尾进行了注解如下:“接受了部分网友的意见,删去有关私人生活的攻击。面对中国足球在生死关头的种种“怪现状”,常常让人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此后,有网友在论坛中指出该名女记者就是央视体育频道的陆幽,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传播。对此陆幽认为,黄健翔的博文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遂将黄健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以及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本案于2008年12月第一次开庭审理。2009年4月27日,本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