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提案国来讲,它其实有两个选择:第一,不管有没有人反对,先把划界案提到委员会。哪怕委员会最终不审,它也达到了宣示权利的目的。第二,先提交没有争议的海域的划界案,也就是所谓“部分提交”,来保留今后提交其他海域划界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