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正:沿海国要想拿到200海里以外的外大陆架,确实要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资料提交给一个国际机构来审定。但是,这个机构不是联合国,而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它是根据《海洋法公约》建立的,有21名委员,由《海洋法公约》全体缔约国从各国推荐的专家中选出来。委员会是独立的国际机构,不是联合国的下属机关。
李家彪:需要强调的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只负责审定沿海国提交的科学资料(即“划界案”)是否符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这个“划界案”和到国际法院打官司是两回事。如果一个沿海国把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海域拿到委员会,摆在委员会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如果争议的其他当事国都不反对,委员会可以审,从科学上确定提案国外大陆架的边界在哪儿。至于提案国和其他国家之间怎么划界,主要由当事国通过双边谈判解决。第二,只要争议其他当事国提出反对,事情就更简单,委员会压根不会去审这个划界案,提案国就不可能通过这个渠道拿到外大陆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