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刚买的电脑显示器出现一个亮点,商家却说这没有超过企业规定和行业标准,不能退换。”湖州的汪女士实在想不明白这样的 “霸王条款”。
汪女士前段时间在湖州某数码商场花了5000多元购买了1台某品牌的笔记本电脑,结果第二天显示器屏幕上就出现了1个白色亮点。“在电脑黑屏的情况下,亮点更明显了,我们使用了各种方法也不能调节和消除这个亮点。”她说,这绝对属于显示器质量问题。于是,就拿着电脑要求商家给予更换或者退货,但商家就拿出了未超过企业规定属正常范围的理由,拒绝了退换货的要求。“经销商说是正常的,产品是合格的,不存在质量问题。”汪女士越想越不甘心,就投诉到了消保委。
消保委接到她的投诉后,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汪女士购买的电脑出现一个亮点属正常范围内,按照厂家规定不能退换货,还提供了行业标准《信息技术设备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根据这个行业标准汪女士的电脑不在“电脑三包”所列性能故障范围之内,也不在生产商承诺的退换行业标准之内,所以不能退换货。
而经过调查后,消保委认为,汪女士的手提电脑在购买的第二天显示器屏幕就出现了亮点,有权要求厂商对有“缺陷”的显示器或者笔记本电脑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本报通讯员 吴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