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准备在四个城市进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将面向中低端客户,推出无抵押担保的消费贷款。此举明确传达了监管部门鼓励发展消费信贷的态度。
银监会5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完毕后,正式的《试点办法》将出台,银监会将在北京、上海、成都、天津四地进行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
根据银监会的征求意见稿,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是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为了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贷款利率虽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得上浮4倍以上。
《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耐用消费品主要是指与经销商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消费品。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此类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贷款时间最快半小时内就可解决。
尽管银监会此次拟试点的城市中,杭州不在之列,但杭州市民也可申请无抵押无担保类的消费贷款。
有部分银行通过特定产品,降低了无抵押无担保消费贷款的准入门槛。比如一些银行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也向普通客户提供一种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贷款服务。如工行牡丹卡正在推广的家居装修分期付款业务,最高可贷30万元的装修贷款。
本报通讯员 龚宣 本报记者 俞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