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正在服刑的嵊州人史某,偶尔得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10年前,他11岁的儿子被倒塌围墙压死。而亲属和前妻却向他隐瞒了此事。
10年了,打官司还有效吗?史某给嵊州市司法局写信求助,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法院受理了这场迟到的官司。近日,该案在嵊州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7月24日,嵊州市司法局收到一封来自省第二监狱的信,服刑人员史云建讲述了儿子在10年前被围墙压死的事。史云建认为,围墙是村集体的,村里有一定的责任,却不知该如何诉讼。
嵊州市司法局经过调查发现,1998年1月26日,史云建的儿子和另两名小伙伴在一围墙边看村民捕鱼,围墙突然倒塌,史云建的儿子不幸身亡。该围墙属于西湖头村加工厂,当时正租给别人从事生产。
史云建的前妻认为这是一场天灾,一直没有找村委会讨说法。当时,她已和史云建离婚,如果再告诉他孩子死亡的消息,怕他无法承受,便一直没有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
按照相关规定,民事人身伤害案件要求赔偿的诉讼有效期是1年,现在还能提起诉讼吗?援助律师认为,此案的起诉时效应该从史云建知晓儿子死亡之日算起,所以他应该获得诉讼权。
今年3月27日,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正在监狱里服刑的史云建将西湖头村村委会等三名被告告上法庭。
然而,史云建离异后,孩子判给了前妻监护和抚养,他并没有监护权。
没有监护权的父亲是否有权获得赔偿?嵊州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请教了很多法律专家,最终认为,史云建虽然没有监护权,但没有和孩子脱离父子关系,有权获赔。
这场迟到10年多的官司在嵊州法院开庭,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史云建赔偿8万元。
本报通讯员 吕旭东 张亮宗
本报驻绍兴记者 王曦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