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国务院18日在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了2009年至2011年我国轻工业调整和振兴的原则、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政策措施等。
《规划》明确了轻工业调整和振兴五项原则。一是积极扩大内需,稳定国际市场。二是突出重点行业,培育骨干企业。三是扶持中小企业,促进劳动就业。四是加快技术进步,淘汰落后产能。五是保障产品质量,强化食品安全。
《规划》指出,轻工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有九项:一是稳定国内外市场,二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四是实施食品加工安全专项,五是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六是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七是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八是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九是切实淘汰落后产能。
为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规划》拟定了十项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提高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加工贸易目录、解决涉农产品收储问题、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加强产业政策引导、鼓励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