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杭州著名电台主持人万峰的名字被人注册为性用品商标!听闻这个消息,记者马上联系了万峰老师,惊讶之余他淡然一笑:“这事跟我没关系,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多着呢!”
据了解,注册者是杭州一位商人。
业内人士表示,该商标公告期仅剩一个月了,如果无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任何异议的话,该商标将正式核准生效。今后的市场上,你可能会买到贴有“万峰”牌商标的避孕套、按摩器等性用品了。
惊讶:
万峰被注册为
避孕套商标
最先发现这件事的是杭州集力商标事物所的沈先生,他在网上查询商标时发现有人抢注了“万峰”这个商标,其注册号为5559565。在商品分类的第十类,即“医疗器械”类,商品种类包括“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阴道冲洗器、振动按摩器、按摩用手套、人造乳房、失眠用催眠枕头。”
记者通过商标查询软件证实了这一事实,并发现注册“万峰”商标的人名叫陈骏,家住杭州文晖路某小区。其申请日期为2006年8月23日。注册日期为2009年6月21日。
“任何商标由国家商标局初审通过后都有三个月公告期,公告期内社会各界任何人都可提出异议。”沈先生认为这件事侵犯了万峰的权益,希望记者把这个消息赶快告诉万峰。如果再不主张权益,“万峰”这个名字将沦为一个“性品牌”。
万峰:
同名同姓的多了,
我不介意
记者拨通了万峰的手机。万峰听到这消息稍稍一怔,很快平静下来。“随便他吧!有些公司和产品跟我同名,跟我同名同姓的人也很多,只要不影响到我姓名的使用,他爱怎么的怎么的。”
记者告知,现在该商标还处于公告期,且只剩一个月时间,再不向国家商标局反映就来不及了。万峰想了想,表示征求一下律师意见。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代理陈骏申请“万峰”商标的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也姓万,他告诉记者,陈骏是他们的老客户,有自己的公司,已经申请了好些个商标。记者想联系陈骏,万先生与陈骏沟通后转述说,陈骏不愿意接受采访。
昨天,记者再次联系万峰,他表示,“算了,不去管它了。这个事不会影响我的姓名权。”
说法:
应属于恶意
抢注行为
就此事的法律问题,不同的人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万峰作为广为人知的节目主持人,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品牌,虽然没有注册也拥有“在先权利”。因此该商标注册人陈骏属于恶意抢注,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应取消该恶意抢注行为。
而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的万先生则认为该商标已经通过初审,说明国家商标局是认可的。“万峰也可以有其它含义,如万峰、千峰、百峰。”
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旭华律师认为,现行法律对将名人注册为商标并未禁止。就本案而言,他觉得这种行为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如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导,并对竞争对手形成不公平竞争。《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系保障他人的在先权利,而名人与非名人之间的区别,只有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才有可能区分,若权利人不主张,则他人无法依照该条款申请撤销。
本报记者 唐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