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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3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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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小龙虾经洗虾粉浸泡后“色泽鲜亮”
上海禁用“洗虾粉”
经查系“三无产品”可能有害身体健康
据新闻晨报
  从20日起,上海市禁止使用所谓的“洗虾粉”。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称,使用“洗虾粉”浸泡小龙虾去污是违规行为,凡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洗虾粉”,一律予以责令停止经营和使用,并监督销毁。食药监部门近日调查发现,这些“洗虾粉”既是“三无产品”,也不是一种食用碱,可能会给市民健康带来隐患。

  又黑又脏且肚子里藏着黑色杂质的小龙虾,用“洗虾粉”兑的水中浸泡2至10分钟后,洗出来个个色泽鲜亮。“洗虾粉”其主要成分是柠檬酸和亚硫酸盐。上海市食药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柠檬酸和亚硫酸盐这两种成分的确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但是“洗虾粉”中还有很多没有分离出来的成分,这些成分到底是什么尚不清楚。鉴于其包装上既无生产日期也无生产厂家,这种“洗虾粉”可以被定性为“三无产品”,使用这种产品必然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隐患。

  即使柠檬酸和亚硫酸盐是允许添加在食品中的添加剂,但是相关法规也规范了其用途和最高用量,而规定中没有涉及可用于清洗小龙虾,因此,使用它们做“洗虾粉”也属违规。如果今后有商家继续使用这种“洗虾粉”,一旦造成严重后果,食药监部门将会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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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 B0013 上海禁用“洗虾粉” 据新闻晨报 2009-5-22 钱江晚报b00132009-05-2200003;钱江晚报b00132009-05-220013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