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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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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家常菜与四菜一汤
■方小晶
  依稀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个著名的“四菜一汤”规定,大意是接待公务人员,只能用“四菜一汤”的标准。现在,云南昆明又出台了类似的规定:省领导到昆明考察调研期间,须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尽可能自助;不安排专场文娱活动,不赠送贵重礼品、纪念品。

  之所以能记得“四菜一汤”,因为这个规定很具体,很形象,似乎也很好操作,而且当时规定也很严格,似乎是谁违反了就要处罚谁。之所以只能依稀记得,是因为这规定早已名存实亡,现在公款吃喝,哪一桌不是凉的热的十几道菜甜的酸的好几道汤的,也没见处罚过谁。昆明的“家常菜”,我个人也有点担心——不知道过个一阵子后是不是也只能让人“依稀记得”了。

  比较“四菜一汤”和家常菜,前者是在数量上做了约束,但却忘了“四菜一汤”同样可以做出百般味道,靡资千万,既然如此,想以此来抑制公款吃喝风自然成了空谈;后者似乎要比前者进步了些,因为老百姓嘴里的家常菜不外乎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之类的下饭菜,撑死你,一桌也花不了多少钱。

  毫不怀疑昆明这一规定昭示的勇气和决心,但令人担忧的是,倘这一规定只是少数领导的意志体现,而非全体官员的思想共识,则实行时难免走样,成为和“四菜一汤”一样的形式主义。比如说,下头单位会不会有顾虑,上面来人了,招待不周,会不会给我穿穿小鞋?该申请到的资金要再研究研究,该领到的项目需要考虑考虑,岂不是亏大了?于是,悄悄地在家常菜里加点料的事在所难免——反正家常菜的标准,模糊得很,就像“四菜一汤”,鱼翅燕窝鲍鱼龙虾再凑个野生甲鱼汤,不也没违规?要给家常菜搞搞“创新”,并不难。

  底下人有点想法不难理解,如果领导也在犯嘀咕,这事估计就不好办了。厌倦了觥筹交错、迎来送往的领导,会支持这样的规定,可也未必没有领导觉得这是小题大做,表面上翘大拇指,背后不以为然。领导有点小暗示,这家常菜就得变变味,规定也成了和稀泥。

  “四菜一汤”成了历史名词,是因为在规定的执行和监督上,缺少跟进的配套措施,比如说谁去监督,怎么监管,怎么查处,该如何处理,都不明确,想拿一个文件堵住公款吃喝的嘴,自然不可能。而从昆明市的规定看,同样欠缺了这些要素。既然如此,没有全体官员的思想共识,规定就有“放空炮”之忧。说到底,这还是以道德来保证制度执行,如此“柔软”的制度,一碰上林林总总的“特殊情况”、“下不为例”,不走调才怪。

  倘若昆明市真想把“家常菜”做彻底,可以试试这法子:公布领导每日的就餐地点、陪同人员和菜单、菜价,让老百姓看看,这家常菜是不是自己也吃得起——想治公款消费,把监督权放给老百姓,准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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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家常菜与四菜一汤 ■方小晶 2009-5-25 48257178002CE175482575C0003C663C[B1-方小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