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娄炜栋 本报通讯员 周瑾 钟法
昨天,临安市人民法院首次将一个案子的庭审过程进行了网上同步直播(图文)。据了解,网络直播庭审实况在杭州地区还属首次。
昨天下午2点半,临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建荣今年19岁,他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不问理由地帮人“出气”,两次群殴他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失。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昨天的庭上虽然有不少市民旁听,但很多网友却可以在临安新闻网上直接观看“庭审”。庭上如何传唤,如何辩论,每个环节进行到了哪一步,网上就出现相应的文字和图片,这就等于有成千上万的市民可以对这个案子进行旁听了,这让网友们感觉特别新鲜。
网友天瀑流云看了庭审之后深有感触:“说实在,一般不会去法庭旁听和自己无关的官司,但是一直对法院审案子很好奇,既然有了网络直播庭审,我就会试着去看那里的庭审,觉得这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很受教育。”
也有市民不理解此事的初衷,为什么庭审要网络直播呢?
临安法院的负责人介绍,这是“阳光司法”的一部分,希望推进落实公开审判的基本原则,做到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是完善公开透明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的手段。而且,网络直播打破了时空的限制,让观众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监督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同时,通过网络公开审理,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详细了解司法程序,普及法律知识,让观众对案件发生的教训、经验有一定的启发和思索。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庭审都会搬上网络,进行直播呢?该负责人介绍,只有案件不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才能进行网上直播;而民事案件,则会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希望在网络出现,那也不会进行直播;此外,播出后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的案件,也不选择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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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第一案”催生首例网络直播
2003年4月24日,北京市运通有限责任公司司机张月新在购买熟食制品时,拒付69.2元价款,谎称自己患有非典,并以水果刀威胁售货人员。案发后,张月新被检察院指控犯有抢劫罪。此案被称为全国“非典第一案”。
同年5月21日,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开审理。当时,北京正处于防治“非典”的攻坚阶段。
特殊时期,法庭空间狭小,不适宜人员聚集,于是,法院利用互联网将这起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法院在网上共播发了3万余字、20余幅图片,有1.5万余网民收看了直播。此后,各地法院陆续以这样的新形式直播一些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