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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0版:中国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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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食品安全法今起正式施行
食品从此再无“免检”
  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统一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6月1日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从源头抓起,落实生产经营者责任,到规范各项标准,完善政府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以全新的理念和制度为公众构筑了严密的食品安全网络。

  食品行业再无“免检产品”

  食品安全法还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这意味着从此食品行业将不再有“国家免检产品”,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保健食品监督更严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同时,法律为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问题食品”将有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这是食品安全法中的明确规定。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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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传媒 A0010 食品从此再无“免检” 2009-6-1 48257178002CE175482575C7004463BB[A1-新华社记者≈B1-陈立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