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一张具有争议的押金收据,劳资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一起简单纠纷在半年内都没有争出个谁是谁非。无奈之下,双方将纠纷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对那份具有争议的收据进行了笔迹鉴定。然而,由于收据上的字数太少,笔迹鉴定未能起到任何作用,于是,这起纠纷又一次被注入未知的因素。
工作27天遭辞退
2008年8月,嘉兴市民小赵进入一家网络公司上班。一个月后,他被这家公司辞退。
小赵想,自己既然出来了,那么拿回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当初进公司时缴纳的5000元劳动押金是理所当然的事。谁知,小赵拿出一张写有5000元押金收据时,公司负责人却认为是他自己伪造的。小赵说,当时上缴5000元押金的时候,还特意留心要求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材料,以此来证明他的确是该公司的员工。
“更让人气愤的是,公司还有人在网上发帖骂我。”小赵称,为了自己的工资和押金的事情,他只得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将收据送往派出所做笔迹鉴定。
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根据小赵的陈述,记者在嘉兴本地的嘉兴人论坛查到一篇题为《笔迹鉴定要几个字,大家来帮忙》的帖子。发帖人“25899588”说他们属于嘉兴一家小公司,被一名员工偷去一张盖了财务章的收据,并称是这名员工自己在收据上写公司收取他劳动押金5000元等字,帖子中还称收据已送到派出所做笔迹鉴定,但是字迹太少没法鉴定等。
记者联系到小赵当时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公司的林经理又有另一番表述。林经理说,小赵当时以在外接了项目为理由,要求公司出具一份证明材料,来证明小赵是该公司的员工。所以他们当时才会出具这份材料。但是5000元押金以及收据的事情,纯属小赵伪造。收据上盖的公章有可能是公司财务人员一时疏忽,抽屉没上锁而被小赵偷出去自己盖的。林经理说,与小赵同时入职的还有另外三人,如果收取押金的话,肯定应该四个人都收取。“但是现在只有小赵一个人提出押金的事。”林经理显得忿忿不平。
林经理强调,工资他一定会支付,但是得把押金的事情弄清楚。
“押金单”真假难辨
林经理说,当天他们就打电话报警。涉及此事的人员在公安部门也都留下了笔录。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局了解到,他们的确对该“押金单”进行过笔迹鉴定。结果显示,“押金单”上的字排除了公司负责人林经理字迹的可能,但由于字迹样本不足,也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小赵的笔迹。
目前,这个案子已经移交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本报也将继续关注这起扑朔迷离的劳资纠纷。
本报通讯员 陶巍
本报驻嘉兴记者 陈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