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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浙江新闻·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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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把西安女子被轮奸裸奔案改个时间地点“搬”到宁波
为博点击率肆意造假,宁波一网管被拘
不到半月,我省第3起网络造谣被处罚
  “鄞县大道上有女子裸奔讨说法!”这几天,这则耸人听闻的的帖子在宁波各大网站上纷纷被转载。但这却是一起流传在互联网上的假新闻。始作俑者,正是网站管理员方某。

  前天,这名网络管理员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鄞州警方行政拘留。

  帖子新闻极其火爆

  5月21日下午,宁波市多家网站上出现了一则《鄞县大道一女子称被轮奸伸冤无门裸奔讨说法》的帖子。

  帖子称:“昨日,宁波市鄞县大道,一女子仅穿红色内裤横卧在马路中间。女子称其被人轮奸,却伸冤无门,只好脱光衣服在马路上‘裸奔’以求能‘讨个说法’,后因精神失控,不幸被车撞伤,被送往医院。从该女子家乡传来的消息称,该女子并不是精神病人。”因为消息惊人,这则帖子吸引了众多网友的目光,网站点击量迅速蹿升。

  其实纯属移花接木

  帖子称事发鄞县大道,消息传开后立即引起鄞州警方高度关注。警方先是询问了鄞县大道上的各路值班交警,同时调看监控录像,还走访调查,均未发现如帖子所说的情况。

  民警仔细辨析后,发现新闻附带的图片有被处理过的痕迹。通过网络搜索发现,去年6月23日,西安确实发生了一起“女子称被轮奸,路上裸奔讨说法”的事件,两则消息一对比,发现这个帖子里除了所称地点是鄞县大道外,其他内容和西安的那则新闻完全一致。根据转帖,警方顺藤摸瓜,在宁波“城门网”所在公司,将假新闻的炮制者、网名为“西里花拉”的方某抓获。

  网管居然大肆造假

  方某今年25岁,是“城门网”主管。5月21日下午4点左右,他通过百度搜索,发现了西安那则女子裸奔新闻后,于是把地点改写为“鄞县大道”,把时间改为“昨日”,把新闻图片上的“华商网”字样去掉,在当天下午4点24分,将炮制的假新闻发布在“城门网”、“口水吧”栏目内。方某交代说,发布这条假新闻,是为了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网站影响力。

  鄞州公安分局网监大队包国华大队长介绍,像方某这样虚构事实、干扰公共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进行处理。

  网管要有责任心

  宁波大学法学院肖东波教授认为,网络假新闻层出不穷,这都是点击率和访问量在作祟。点击率和访问量目前已成为一些网站的“指挥棒”,是各类广告商选择网站的主要指标,因此,有些网站想尽办法登载、发布有噱头、有看点的内容,以吸引网民眼球。假新闻恰恰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这些网站编辑的需求,有些内容不经证实就简单放行,而且还放至网站、频道的重要位置,全无社会责任心。像方某这样,身为网站管理员,竟编造假新闻,更是一个极端。本报通讯员 姜恒

  本报驻宁波记者 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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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浙江新闻·巡城 A0015 为博点击率肆意造假,宁波一网管被拘 2009-6-2 48257178002CE175482575C8004024BD[B1-陈学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