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昆明某小学六年级15岁,13岁的两名女生,3月16日晚8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制服,跟她们一起被制服的还有父母亲以及父亲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动导致两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3月17日上午,他们被集体释放。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没能抓到现行。据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两女孩处女膜完整,未现裂伤。
此外,警方还抓捕了刘某某父亲其好友普恩富和另一前来找活计的朋友。据其父和普恩富称,在被带进派出所后,2人均遭到刑讯逼供。之后的5月26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就此事件中相关人员经济赔偿进行协商,但因双方的主张存在分歧,最后无果而终。五华公安分局认为,刘家提出总计20万元的赔偿金额没有相关依据,他们只能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行。日前,刘父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起诉书,要求检察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员,给自己全家一个书面答复,赔礼道歉并赔偿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