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玉环法院开庭审理了玉环维斯特酒吧火灾一案,4名酒吧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去年的最后一个晚上,维斯特酒吧因冷烟花引燃隔音材料引发火灾,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去年12月31日,数百人聚集在玉环泰安路的维斯特酒吧,共同迎接新年的到来。
为活跃现场气氛,酒吧楼面经理朱某和舞编李某一起策划了当晚的演出节目,其中安排了不同时间段燃放冷烟花的内容。
当晚,李某从仓库内领出16只冷烟花,分别安装好电池,并接好开关用透明胶布封好,摆放在移动的LED屏幕后面。
23时59分,LED屏幕往后移动时,将屏幕后面的冷烟花推倒在地,致使烟花开关被打开,喷射出的火花引燃了屏幕后墙面的隔音材料,引发了火灾。
火灾导致两名女子(一人为福建霞浦人,24岁;一人为玉环人)身亡,多人受伤。火灾后,酒吧共赔偿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共计102万余元。
昨天玉环法院判处酒吧董事长王某和副总经理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判处朱某和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本报通讯员 林珑 赵云
本报记者 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