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网友“凡士林”在钱报论坛“挑战职场”上发帖说,她上大三,目前在网上开了家饰品店,生意还不错。不过父母知道后说她“不务正业”,担心她以后找不到好工作。
前天,省教育厅出台新政,为“凡士林”们“正名”,大学生网店开得好,也算就业,同样纳入就业统计,业绩好的网店将被视作自主创业,除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外,还可享受各项政策优惠。
需满足四项条件
在这份《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网店)进行自主创业认定的通知》里明确写道,高校毕业生开网店的信用等级在三颗钻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自主创业,除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还可以享受到各项政策优惠。
通知中说,凡是在浙江省开网店、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都可以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最终由省教育厅核定。
高校毕业生开网店,可被认定为自主创业的,需要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其一,大学毕业生开的网店,信用积分要达到1000分,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在98%以上;其二,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三,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其四,必须是高校毕业生本人注册。
网上开店成功率高
学艺术的“丫丫”去年也开了家淘宝店,专卖手绘商品,如鞋子、T恤衫、床单、桌布等。现在,她快成四钻卖家啦。目前每个月收入基本稳定在三四千元。“养活自己没问题!” 她说。
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艾瑞的《2008年度中国网购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底,在完全自发的状态下,已有30%的大学生淘宝店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按照省教育厅新政规定的标准推算,目前浙江在网上开店的大学生有一半以上可以列入就业范畴。
可享受政府资助
据省教育厅学生处的苗老师介绍,“这项政策的出台,表明教育部门认可毕业生通过开网店的途径来实现就业。在浙江各地以及浙江各高校都有相关自主创业的一些奖励措施,开网店划归到自主创业后,可以同样享受到这部分资金的扶持。”
据了解,作为就业新政的后续推进,浙江省教育厅正在积极和各地市政府沟通,希望各地能够视自己的经济情况,配套出台一些等同于自主创业的、能扶持大学生开网店的优惠政策。
本报通讯员 张默
本报记者 朱韶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