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杭州某食品行仓库的老板胡某就碰上了这种难缠的贼——死心眼的小偷在短短3个月里居然连续6次对自己下手,每半个月就要来“光顾”一次。最后一次行窃时终于被抓住了。
昨天,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蔡某提起公诉。
小偷余某,以前在家务农,1999年来杭州打工,案发前曾在被盗仓库对面的仓库做过卸货工,对附近一带非常熟悉。去年12月某天,余某在街上碰到拉着三轮车收购废品的蔡某,两人此前并不相识。余某说自己有一批货物需要拉运,和蔡某约好14日晚到某工业区仓库碰面。
12月14日深夜,两人接上了头。余某先从被盗仓库隔壁的淀粉仓库小窗爬入,这个窗户离地不高,且没有保安笼,随后用仓库内淀粉袋垫高后爬上屋顶,再揭开相邻的食品商行仓库屋顶上的瓦片,用绳子攀爬下仓库内。
仓库中堆满了王老吉、红牛、娃哈哈营养快线、椰子汁等饮料,还有口香糖、八宝粥等食品。余某把这些箱子绑在绳子上一箱箱拉上屋顶,再运至隔壁的淀粉仓库,最后从淀粉仓库的小窗中运出,由在外接应的蔡某悄悄搬至仓库后的小树林。
如此上上下下,很是耗费体力,余某感到体力不支时,便在仓库内休息一会儿,喝瓶红牛补充体力。
收工后,余某和蔡某两人便用三轮将偷来的饮料和食品先拉回蔡某家,再择机低价卖给杂货铺。一箱228元的王老吉和红牛,他们分别只卖70元和100元。销赃后的货款所得两人平分。
第一次顺利得手后,余某再次和蔡某相约,在后来短短三个多月里,共6次在该仓库行窃。到3月21日,余某、蔡某共盗窃饮料、食品等货物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销赃后两人均分,钱差不多都被两人用于日常花销。
连续被盗的商行老板胡某早报了案,无奈余某知晓仓库监控所在位置,要抓住此“硕鼠”着实不易。不堪其扰的胡某买来红外线报警器,悄悄安在仓库内小偷必经之处。
今年3月21日深夜23点左右,屡屡得手的余某在第6次进入仓库行窃时,终于触动该报警器,胡某在家中接到报警后立即报案,随后余某在仓库内被逮个正着。
本报通讯员 尚检
本报记者 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