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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8版:中国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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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百姓1323万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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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自我清算环保“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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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黑龙江兰西县政府——
借百姓1323万修路
14年分文未还

  今年5月1日零时,黑龙江取消了省内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涉及169个二级公路收费站。绥肇公路(绥化市至肇东市)兰西至肇东路段(以下简称“兰肇路”)收费口,一块写有“贷款修路、收费还贷”醒目大字的标牌,也随收费站一起拆除。

  开车的人为取消收费拍手称快,而离此45公里的兰西县长江乡,今年64岁的退休干部董占林却忧心忡忡。因为兰肇路是当时兰西县政府向全县百姓借资1323万修筑的,建成至今已近14年,可借款一分钱也没还。收费取消,当时县领导“以车辆通行费偿还借资”的承诺兑现就变得更遥遥无期。

  县政府强制性借资修路

  据董占林介绍,1995年,兰西县委、县政府决定大修改建兰肇公路。由于当时县财政没钱,只好向社会借资修路。3月,县里召开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7个乡镇领导参加的关于借资修路的协调大会。会议强调,向社会借资修路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路,为民造福”。会上,县领导当场承诺,“3年内利用所收车辆通行费用一次性偿还”。

  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职工200元,农村教师200元,农户每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缴纳100元,车主则根据不同车型征收修路款。

  1995年4月,兰西县政府以此标准开始逐人、逐户收钱,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47万人口,其中向农民借资936万元。

  农民上访多年未果

  1996年,全长21.9公里白色路面的兰肇公路如期建成收费。按车辆吨位不同,每辆车通行费从4元至30元不等。

  1999年5月,到了兰西县政府承诺的3年还款期。董占林和其他长江乡农民找到村委会和乡政府,可乡领导称并没有还款的通知。董占林今年64岁,曾经当过9年的兵,是个老党员。自2002年退休开始,他就代表长江乡农民一直为此事上访,至今没有结果。

  笔者电话联系兰西县主管交通的副县长齐卫东,他在电话里表示,百姓借资的问题今年就会有个说法。这在兰西县交通局局长王福臣那里得到了证实。据了解,兰西县政府已经在筹措资金,2009年7月将会有确切的落实方案出台。王福臣还告诉笔者,由于当年兰西县政府并未在借资利息上有过承诺,所以他估计借资还款只能保证返还本金。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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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分文未还
2009-6-5 48257178002CE175482575CB00516BD3[B1-李玲玲] 2